



我想我也不例外。
今天早上赖在床上,小林也醒了,我突然想逗逗他:
me:我昨晚做梦把你强奸了。
lin:kao,带了套没有?用了 ky 没有?
me:…
lin:你 tm 还是人啊,这点钱都省?
me:…
小林跟我从本科到博士都是一个宿舍,互相连对方有几根汗毛都了如指掌,这次对话还不算过分。
小林其实也不小,当然不仅仅指的是年龄,我们从浦口就是好朋友,搬到鼓楼,2 舍、20 舍、陶二,每次选宿舍的时候都希望跟对方住在一起,倒不是因为别的,主要是看对方都比较顺眼,而且都比较爱干净,花钱也舍得,最重要的就是,两个人的脾气比较相投。
看到这里,有人就会想觉得我跟小林有 gay 的倾向,其实我们两个还好,做的最多的就是在宿舍冲凉的时候,互相占对方便宜,还有一次两人喝醉了,一起看 g 片互相打手枪,睡了一觉之后两个人都觉得好尴尬,不过两天之后又恢复平常了。
小林最大的好处就是善解人意,kao,差点打成了善解人衣,失恋的时候拉他一起喝酒,很爽快,一人一杯,喝到两个人都快不省人事胡乱说话,还好最后竟然找到宿舍。买衣服的时候他总是会给出最恰当的评语,看人的眼光也很犀利,有一次认识了一个美女,追我,小林说:bitch~~~~,后来果然发现这个女的不正经,为了感谢小林,两人又去大醉一场。
念硕士的时候,想着出国,小林又劝我,没什么大道理,就说了一句话:宿舍里没有你会不习惯的。热泪盈眶啊,于是再去醉了一场,两个人抱头痛哭,就像生离死别一样,结果我就决定继续留在南大。
小林现在还是单身,从来没有谈过恋爱,最大的爱好就是呆在宿舍打游戏和看碟,因此我从来不担心忘记带钥匙或者宿舍里面会丢东西什么的,偶尔也被我拉出去踢踢球游游泳,然后我就发现自己的球技和泳技还有很大的上升空间。
空闲的时候,小林也会做些 research,比如发篇 sci 什么的,还是搞理论好啊,只要看看书就可以了,不像我,做个试验要半个月才有结果,天天泡实验室,中午回去睡觉还要给小林带盒饭,郁闷。
有时候我也会跟小林认认真真的谈话,比如我有一次很严肃的问他是不是 gay,他也很严肃的告诉我:it’s none of your business。然后我们就再也不讨论这个问题了。
寒假回来的时候,断臂山正在上演,我们两个在小林的机器前一起看了这部片子,最后,当看到两件衬衫挂在一起的时候,我发现小林的眼眶都湿了。
自此,我可以肯定的是小林的确是个 gay,问他以后会有什么打算,他也不会回答。有时候我跟他说,兄弟,有什么要求我能满足你我一定去做,他只是淡淡的笑笑。
后来有一次把我吓坏了,他那天不知道怎么回事,看样子喝了点酒,眼睛红红的,我问他怎么啦,他就喘着粗气问我,是不是尽量会满足他,我当时也傻了,不知道该说什么好,
他说:i want to suck your dick and fuck your ass。tmd 还跟我说英文,幸好我也念过几天书,知道是什么意思,我就把他扶到床上,说,第一件事倒是可以,第二件我就办不到啦,你今天到底怎么啦?
小林一下子哭了出来,说他在网上认识了一个网友,谈了好久今天见面,结果竟然是 MB… oh my god!
后来发生了什么呢,当然什么也没发生,小林只是说说而已啦,那天竟然被我问出来他还是个 cn,哈哈,此前一直都靠双手解决,看来实在是压抑的够久了。




今天是父亲节,每年六月的第三个星期日。
知道老爸不可能看到这篇帖子,祝福在这里显得毫无意义。
是不是当一个孩子长大之后,从盲目中褪脱稚气,最终总要选择崇拜自己的父亲。至少我是这样。
父亲有着不太顺利的成长年代,但是他的自强使得自己并不输于同龄人。经过文化大革命,上山下乡的父亲,算不上一个知青。但可以看得出,年少的时候,父亲的成绩还是相当优秀,仅有初中文化的他,在我小学时候努力辅导我的功课,毫不逊色。要知道,在那种环境下学习,又经过了二十多年生活的磨砺,功课依然记忆犹新,运用自如,可见当年父亲学习的成色。然而动荡的年代整整十年,让父亲失去了太多。无法想象,如果父亲成功完成了学业,现在将会是一个什么情形。父亲头脑灵活,写得一手好字,会拉胡琴。我自诩至少通过遗传继承了父亲的第一个长处,其他的却不得真传。
父亲从来不对自己的作为说过多的话,尽管默默地做,努力地做。尽管这种稍有懦弱的性格无法适应现在的社会,但是我仍然从小到大无数次地听到别人对父亲的赞许与肯定。对于这一点他自己也非常自豪。在工作岗位上,他永远都是个能手,当下岗大潮袭击了整个中国,没有文化基础的那个年代的人们,大多被卷了进来,但是父亲靠着出色的技术水平,依旧拥有着稳定的工作,尽管收入并不那么可观。由于工作需要,人到中年的他却开始了学习。我来北京之前,托朋友给家里搞了一台破烂的电脑,他用这个来画图纸。然而当下一次我回到家的时候,他竟然问我如何才能够在系统上放电影,我才知道他已经慢慢地开始自学了。虽然这个问题有些低级,但是对于全然不知
Windows 为何物的他,已经通过“开始”菜单开始了自己进入现代社会的进程。也正是从这一时刻,我相信我的崇拜不应该再有其他人。
父亲给予我的,有太多支离破碎的回忆。
小学时候,整整六年,春去秋来,风霜雨雪,父亲的一辆单车载着我到学校,从来不曾迟到。尽管一次事故,也是唯一的一次,让我的鼻翼上留下了永久的伤疤,但这道疤痕也恰恰见证了父亲的辛劳,每每想起来,已全然不觉得痛苦,有的只是感激。
父亲是一个严格的人,不容许马虎,然而在学习和生活上却能给我很多自由。也正是这样我现在的独立才没有给家里带来太多的担忧。有的只是思念。爸爸不像妈妈那样把想我时时放在嘴边,但是每次回家,转天还要上早班的他依旧等我到深夜。转天还要张罗好多在外面吃不到的东西,买一些我平时爱吃的零食。
还有很多很多吧,区区一篇文章,无法道尽呀……
是呀,这算是纪念吧,来北京之后的第二个父亲节了。终于可以像样的写点些什么了。但是语言功力的捉襟见肘实在使这篇文章文辞拙劣。刚刚来到北京的时候,住在寂寞寒冷的小屋里,这种想纪念的冲动尤为强烈,在车水马流的繁闹都市里,怀着对音乐的冲动,我觉得也许一首歌更能表达我的想法。很想能在什么时候有机会把这首歌唱给父亲听,唱歌所有人听,让所有人都知道这是我写给父亲的歌,可是这样的机会什么时候才能等到呀?算是一个人生目标吧,希望真正到那个时候,我依然记得怎么唱……
临行前 拿着大大小小的包裹
问命中 注定流浪才能够长大
跟在你 饱经风霜的背影后
难忘记 心随落红一起飞去
再见 我想你 怎么能不哭泣
心乱了 转过头去 不看你在挥手
回家前 逛遍整个陌生的城市
找不到 一件回家去的礼物
再过一天 就是父亲节的晚上
拿什么 报答你对我的恩情
也许是天意 你的爱不需要回应
敲开门 笑在脸上 泪流在我心里
哦
爸爸我爱你
你默默无闻是我的榜样
你的微笑能够让我鼓起生活的勇气
爸爸我爱你
还有谁能比我更了解你
你的付出只想我的前程有个好归宿
爸爸我爱你
你再也不用那么的严厉
我已经长大了能够自己管束我自己
爸爸我爱你
一句话怎么可以
我要用我的一生来报答你




不是我们征服了自然,而是自然宽容了我们。
一句颇感自责的话,无所不能的人们,真的是对大自然束手无策了吗?
消极地逃避!
消极的你我在深闺中仰视探险家的伟大,他们把未知的神奇带来,把旅途的艰险留住。这一切好象都那么遥远,那么必然。走进大学的校园,才忽然觉得这个世界上不只有家庭与学校,国家与民族,有的是你未曾听说过的想法,可贵的是有人用自己的青春在实践,或许路途茫远、艰辛,甚至危险而面临死亡。
更像电影中才能见到的遇险,今天就出现在也许是你我隔壁或上铺兄弟的身上。感觉就会是她大多忍耐了我们的挑衅,而这一次不等于每一次。
有的是对他们的羡慕甚至崇拜,虽然刚刚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确实觉得丢人。回想起几年前北大山鹰社挑战雪山的壮举,加之人们的宽容与支持,以及后来许多网友用“真正的生死之交”来形容他们的经历,逐渐地这些人变得伟大起来,户外变成了探险,逐渐地有一个人出现在了我的脑海中。
徐霞客!中国的探险家不多,屈指可数,我就知道这一个。
让青春来的有些挑战吧,如果大自然要对风华正茂的年龄说不,那么至少作为实践者和先驱者我们把经验留给后来人,让她瞧一瞧人类的征服欲源自存在,源自任何尚未被征服的世界的存在。
一个世界,生生不息!
想想你们的口号:天行健,君子以自强不息;地势坤,君子以厚的载物!




天上雪
来自遥远的地方
人间情愁
已随山河枯结换
回忆里寻找
春花开又淡
离愁似清泉
酿相思毒酒




很久很久以前,在寂静的海底躺着两粒砂。他们相距两尺。一粒砂爱上了另外一粒。他凝视着两尺开外的意中砂,平安幸福地过了好多年。水下风平浪静,砂粒觉得自己很幸福,因为他知道有自己爱的砂可以让自己凝视,不用管水面上的台榭焦土,沧海桑田。
沙滩上现出恐龙的脚印。潮水涌来,脚印消失了,没有留下任何痕迹。这与海底的砂粒无关,但是在这一时刻他忽然冒出了一个念头:要到自己所爱的砂粒面前对她说爱她。于是砂粒开始了漫长的旅途,他一点一点地滚动,不放过任何一点动力,不管是细如发丝的暗流还是鱼们搅起的微弱旋涡。每当有这种力量是他总是觉得很感谢上苍。
沙滩上的脚印换成了剑齿虎的,潮水仍然无声地抹去了这个生物留下的印记。砂粒距离他所爱的另一粒砂只有三寸了。再往后,沙滩上出现了人类的脚印,当潮水再一次将这些脚印抹掉的时候,砂粒终于来到了意中砂的面前。他痴痴地看着自己所爱的砂,想想自己在两亿年间所走过的漫长的两尺,瞬间感到天上地下所有的幸福全部都堆砌到了自己一个身上。两粒砂互相看着,不说什么。很久,砂粒终于决定要开口了。
正在这时一股水流涌来,巨大的吸力使砂粒漂起来,被吸进了一个洞里。他最后一眼看了看自己漫长的旅程,看了看自己爱着的砂粒,不知道该说什么。这时洞口合上了,顿时一片黑暗。他知道自己被一个蚌捕获了。
在以后的岁月里蚌偶尔会张开壳,砂粒还能看看外面的世界,这时他就看到那另一粒砂也在不远的地方凝视着自己。砂粒知道,世界是美好的,因为在光阴无法侵袭的海底,有另一粒砂在等待着自己。
某个时刻砂粒忽然觉得蚌有一点摇动,不久蚌壳张开了,映入眼帘的是海面,阳光,船和人类,人类用欣喜若狂的眼神望着他,他环视一下自身,知道自己已经变成了珍珠。这粒珍珠圆润硕大,在人类而言是无价之宝,可是对珍珠的制造者——死去的蚌来说只是一个带了些痛苦的意外。很快珍珠就被镶嵌到了王冠上。已经变成珍珠的砂粒觉得很悲哀,但是并不绝望,因为他知道,另一粒砂在海底,痴痴地然而永远地等待着他。
砂粒在王冠的顶端看着百官朝拜,看着国王老去,看着帝国衰落下去,随后国王终于死去了。王冠被用来陪葬。当王冠被放到棺材里的时候他听着墓穴门被关上,心里想着的是在海底等待自己的另一粒砂。他并不惊慌,因为他有的是时间。他为了两尺距离整整旅行了两亿年。
黑暗的墓穴并不寂寞,时常有老鼠之类的来和他做伴。他独自呆着,不知道光阴的流逝。后来墓穴被打开了,两个盗墓者偷走了王冠,还有王冠上的珍珠。很不幸,他们在一条河边为了这粒最大的珍珠开始相互斗殴,双双死亡,珍珠掉到了河边。珍珠中的砂粒燃起了一辈子从未有过的希望,他知道世界上的很多河水最终都要流到海里。等雨季来临,他就可以随着河水流下,到海里去寻找她。也许要经过无穷岁月才能达到最初的地方,可是有什么关系呢?他知道另一粒砂一定会在海底做永远的等待,望穿秋水。
很快雨季来了,可是来临的不是暴涨的河水而是泥石流。珍珠和珍珠之中的砂粒一同被埋到了浅浅的地下。砂粒非常失望,可是他知道自己还有机会,因为陆地也是运动的,而且比自己快得多。
又是一个漫长等待。珍珠层已经被剥离得没有了,砂粒又露出了自己的本色,他觉得很干净,自己可以一尘不染地去见另一粒砂了。
上面传来沉重的隆隆声,这是一个金矿,砂粒和其他石头、泥土等一起被扔到了一个酷热的罐子里。直到这时他才发觉自己原来是一粒金砂。很快,他和其他金子被融合到了一起,炼成一块金砖,运到了什么地方的金库收藏起来。砂粒在悲伤中度过了很多年,想到海底的另一粒砂就觉得心如刀搅,但是他安慰自己说:还会有机会的。不可预知的未来也许会再次把他回复成一粒砂,并且把他带回大海,那样他就可以做长久的搜寻,为了茫茫大海之中的另一粒砂,为了在海底等待他的那一粒砂。
有一天金砖和金砖之中的砂粒被一起取出,他不知道自己将会怎么样,金砖被做成了一张唱片,记录下了地球上的各种语言和声音,包括大海的波涛。直到唱片被安装在发射架上的火箭里时砂粒才觉得有些惊慌,他问身边的黄金:我们这是要去哪里?要飞向宇宙,向其他可能存在的智慧生命传达地球人类的信息。其他黄金骄傲地回答:不是每个黄金分子都有这样的机会的。正在这时火箭发射了。砂粒看着越来越远的地球,在宇宙中地球美丽而脆弱。他忽然间明白自己永远也不可能回到大海,回到没有任何诺言就在海底无尽等待自己的那一粒砂面前了。他有极为值得骄傲的历史,他曾经是世界上最美丽的珍珠,最纯的黄金,现在他是一粒飞上了茫茫宇宙的砂粒,是一个星球向宇宙所做的标记。可是比起这一切来他宁愿在海底做一粒砂,哪怕在自己所爱的砂粒身边呆上一个小时,就灰飞烟灭。仅仅是为了两粒砂之间可怜简单的爱情。
宇宙空间之中传出一粒砂的哭声,飘荡着,良久不绝……




《天意》一部科幻小说,收于《科幻世界》杂志的《星云》副刊中。据说是一个新兴的作家,语出不凡,文学功底及其深厚(怀疑他是学历史的)。
关于这部小说只想说一句,如果你想了解秦汉的历史,又没那心情去啃史书,那么建议你去看看这个吧,一个科幻故事竟是基于中国的古代史:项羽、刘邦,韩信、萧何,范增、樊哙等等,简直写的是个性凸现,活灵活现。
还有就是各种典故,什么“先入关中者王之”,“明修栈道,暗渡陈仓”云云,整个一白话《史记》,哈哈。也许我吹得太玄了,不过强烈建议一看。
我在周末的晚上一口气看到夜里三点钟,有感而发,写了两句诗:
横尘寒剑英雄觅,一语宏图史上名。
(这是韩信,至于什么意思,我想你要是了解历史,或者看过这部小说的话,自然会明白的。不解释,解释就没意思了,哈哈!)




哎,能叫我说什么呢……
这两天我一个考研的同学来北京找导师,顺便住在我这,与其闲聊之际,了解到一个不幸的消息:我的另一位同学得了尿毒症,唯一能保住性命的方法就是换肾。当时的感觉几乎无法形容,但却不是伤心或者惋惜之类的。我跟他其实并不熟,几乎可以说不认识,但是大家在一起上大课的时候,难免老师点名的时候会对他的名字有印象;住的也隔不了几个房间,进进出出总能瞧见:我的形容就是见到名字也认识,见到人也认识,但就是无法把他们关联到一起,也从没有说过话。
学校里这种事情并不少见,募捐也参与过,不发生在身边总觉得,事不关己,高高挂起,有钱的出钱,有力的出力,就算是仁至义尽了。但这回却感到一种由衷的恐惧,倘若迷信一点,真有所谓死神在点将的话,小心下一个别是自己。但终究这还是个科技的年代,定期的血液透析能够维持生命,根本解决还是只能换肾。费用先不说,能否找到一个匹配的器官,也是一个未知数。万事万物都是有关联的,祸不单行,他家里的条件显然不好,虽然平时大家穿的、用的、吃的也没什么差别,但是据说他就属于那种有病不去瞧的人,结果……病来如山倒呀!这下子可叫一个马上就能看到希望的家庭,怎么办呢?
我班的另一个同学曾经是学生会的副主席,这回自然首当其冲的组织起募捐来,用来我这边这位同学的话说:比自己的事还要上心。除了在本系本年级硬性每个人捐献至少 100 元以外,全校性的募捐也正在筹办,甚至还和”水木年华”乐队联系上,希望他们能够来一次义演,开始吸收社会的力量。我也则无旁贷的来支持募捐,毕竟身为同窗,这就是一场缘分。但是这杯水车薪的捐助又怎能顶得上这吃人的医疗呢?粗略估算了一下,我们年级共有 240 人左右,照这样的话就有 24000 块,对于募捐来讲已经不算是小数目了,不清楚其他的年级,其他系的同学能给予多大的支持,也不知道义演能否举行,这一切的不确定,将和一个身处青年时代的大学生息息相关呀……
于是我只能用四个字来形容这一切:物事人非,还能说什么呢?在疾病与灾难面前人真的是很渺小,很渺小……
我一直在谈话中重复这四个字:物事人非,物事人非……




这场比赛(指英格兰和葡萄牙的 1/4 决赛),对于全世界的球迷来说就像一杯咖啡,香浓且回味无穷,而唯有英格兰球迷,把它看作是一杯苦酒,喝到嘴里让人难以下咽。对于大多数人来说,天堂与地狱相隔万里,而对于英格兰球迷来说,天堂与地狱却只有一步之遥。这只是英格兰队多年以来所遭遇的失利中普普通通的一次,从天堂到地狱的感觉,对于英格兰的球迷而言,实在是太熟悉了。
十几年来,英格兰队在大赛中几乎始终扮演着被人逆转的角色,在给人们带来一场又一场经典比赛的同时,也一次又一次地品尝着失利的苦涩。92 年的欧洲杯上,英格兰近三十年来最优秀的前锋莱因克尔被早早换下,当瑞典人将比分由 0:1 改写成 2:1 时,莱因克尔只能怀着有心报国,无力回天的遗憾,告别了国家队。
四年之后,兵强马壮的英格兰队在家门口,将足球演义的激情四射。半决赛中,在开场五分钟就领先的情况下,还是被顽强的德国人用点球淘汰。温布利大球场内几万名球迷,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最后罚进点球的穆勒高昂着日尔曼人的头颅,向他们示威。
类似的一幕在 98 年世界杯上再度上演,这一次帮助英格兰人确立领先优势的是天才小子欧文。他的一次千里走单骑,让球队 2:1 领先,但在阿根廷人将比分扳平后,贝克汉姆愚蠢的红牌,加上坎贝尔的一个好球被判作无效,英格兰人又一次要面对点球的宣判,这一次的胜利者由德国人变成了阿根廷人,而英格兰人则再一次经历了点球的噩梦。
2000 年,飞利浦·内维尔最后一分钟的禁区内犯规,让罗马尼亚人幸运得夺取了胜利的果实,在大好的形势下猝死,这几乎成为了英格兰人的宿命。2002 年的世界杯上,来自瑞典的埃里克松让英格兰队变得更加保守和现实,小组赛中淘汰宿敌阿根廷,让所有的英格兰人荡气回肠,然而在面对巴西队时,他们还是摆脱不了被逆转的命运,在小罗的神奇吊射面前,欧文先声夺人的进球,又一次被忽略不计。今夏的欧洲杯,注定要成为英格兰人宿命的延续,在点球面前,贝克汉姆显得有些无助。法国人仅用了 120 秒钟就让英格兰人脸上的笑容变成了泪水,而葡萄牙队也让不列颠的雄狮们,以他们最习惯的方式离开。十几年来,从莱茵克尔到加斯科因,从希勒到贝克汉姆,他们一次又一次地尝试着去打破英格兰队的宿命,但却一次又一次地在点球点上倒下,也许这个宿命要由鲁尼们去打破吧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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